
彰化縣政府委託社團法人彰化縣聾人協會辦理彰化縣身心障礙者手語翻譯服務
彰化縣手語翻譯服務申請須知
105 年05 月31 日修
壹、服務時間
提供24小時手語翻譯服務,惟夜間(20時至隔日上午8時)服務限緊急、臨時突
發性案件(指緊急醫療、警政偵訊、災害、交通)。
貳、服務對象
團體:各機關、警政司法機關、各級學校、醫療院所等公共服務機關(構)或依法
登記之非營利組織、聘有聽語障者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之公司行號。
個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聽語障者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及其家屬。
叁、服務範圍
一、彰化縣市轄內。
二、若聽語障者有需要者,則視人力調度情形可擴大至外縣市。
肆、服務內容
一、醫療服務,如手術、生產、門診、化療、復健、療育、一般健康檢查等。
二、司法、警政、交通服務,如司法訴訟、警察局報案、涉及刑事案件之交通事故、警政及司法偵查事務等。
三、教育服務,如親師座談會、家長會或學校日活動等。
四、活動服務,如公務機關或民間立案非營利團體對外辦理公益活動、研習或受政府委託知民間單位辦理之職業訓練、社會參與活動,如:展覽、演講、活動參訪及成長性課程。
五、會議服務,如重大政策會議、公聽會、法規修訂會議、一般會議、協調會、記者會等。
六、洽公服務,如公務機關洽辦事務或陳情、申訴等。
七、福利服務,如社工員訪視、輔導案件、ICF需求評估及心理諮商輔導等。
八、就業服務,如求職面談等。
※ 以上服務不包括非營利組織辦理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會議、內部訓練以及涉及私人商業利益者。
伍、申請方式
一、一般案件:申請人應檢具申請書、身心障礙手冊及相關文件於3個工作天前向本會提出申請,本會受理申請後即進行審核,並將審核結果通知申請人。
二、(夜間)緊急案件、臨時突發性案件,可隨時提出申請,由本會視人力許可調派或轉介。
陸、注意事項
一、本項申請完全免費。
二、本服務不提供私人商業利益及團體內部會議(如理監事會、會員大會、內部會議…等)
三、各項會議、活動,時間若超過兩小時,需有二位以上手語翻譯員輪替。
四、請於欲服務日期之三個工作天前向本中心提出申請,若為臨時及緊急性之申請(如急診、警政…)本中心將視人力許可調派或轉介之。臨時緊急性申請需配合補進行申請事宜(申請案受理及派任以本中心同意為準,若自行連絡手譯員到場服務將不屬本中心派任案)。
五、夜間服務限緊急、臨時突發性事務(指緊急醫療、警政偵訊、災害、交通),非上述情況將協調於上班時間再調派翻譯員提供服務。
六、若服務項目內容有任何變動,請務必提前告知,若歸責於申請單位或申請者未事先告知而暫停服務者,將請申請單位或申請者酌予給付手譯員案件臨時取消車馬費兩百元。
七、申請單位不得指定手語翻譯員,出任服務由本中心依案件屬性分級進行派任。除非有特殊需求,則須經由本中心評估同意。
八、申請者(單位)請詳細評估所需服務時間,若因現場突發狀況需延長服務時間時,請洽本會承辦人員協商,切勿自行要求手語翻譯員留駐,以免影響其個人行程及本會作業。
九、檢附文件部分
個人申請:申請表應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單位申請:申請表需蓋上單位關防、職章或統一編號章
申請服務項目:
就醫申請,請附上就醫掛號單、批價單或藥袋。
各類會議,請於申請時附上開會通知單(含會議流程)等。
各類活動、會議、講座、研習,請於申請時附上流程或簡章。
*本服務不提供私人商業利益之申請及非營利組織內部會議(如理監事會、會員大會、機構內部訓練…等)。
十、服務後請於三個工作天內將申請書正本、檢附文件正本或影本以及服務回饋表正本寄回至手語翻譯窗口。
申請表格備索,請洽社團法人彰化縣聾人協會索取填寫,或於網站下載使用